2021-10-03來源:南京房產網正文:江寧2021供地計劃發布!住宅用地19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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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寧發布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根據文件表明,2021年江寧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587公頃(8805畝),其中住宅用地面積198公頃(2970畝),占到計劃總量的33.7%。
住宅用地中:租賃住宅用地14公頃(210畝);商品住宅用地146公頃(2190畝),還包括二類居住用地和住宅混合用地中的住宅部分;其他住宅用地(安置房用地等)42公頃(630畝),并按照工程開工需要做到應保盡保。
此外,還有商服用地面積84公頃(1260畝),占計劃總量的14.3%。工礦倉儲及科研用地面積185公頃(2775畝),占計劃總量的31.5%。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環衛、水利等設施用地面積50公頃(750畝),占計劃總量的8.5%。道路交通用地面積70公頃(1050畝),占到計劃總量的11.9%。
一、基本原則
在充份分析產業用地需求、研究土地市場規律、把握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基礎上,依據我區土地供給和需求調查情況,編成202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統籌謀劃
交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圍繞高質量發展的城市發展格局,一體化前進城鄉建設用地機構優化,更好的反對功能布局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城鄉融合發展,助力提高中心城市能級和電磁輻射造就能力。
(二)節約集約
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產業政策和用地標準,嚴把土地準入關,杜絕簡單以土地招商;特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陳舊用地盤活力度,優先供應交還收儲等存量建設用地;了解推進城市更新,積極實施差別化土地供應政策,不斷深化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強化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監管,構建土地節約集約高質量利用。
(三)有保有力
堅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先決定民生確保、交通水利、生態保護、產業轉型、科技創新等領域項目用地市場需求。全面秉持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合理增加符合居民住房合理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努力實現精準調控。
(四)供需平衡
將土地供應與各街道園區平臺近期發展重點結合,與產業鏈和供應鏈發展市場需求融合,充分考慮城鄉融合發展;根據國土空間規劃拒絕和區域發展定位,按照集中成片建設的要求,確認重點片區范圍并集中推出地塊,以土地精準保供,提升區域功能品質。
二、計劃指標
(一)市政府下達任務總量
2021年全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587公頃(8805畝)。
(二)用途結構
2021年全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用途結構如下。
1.住宅用地面積198公頃(2970畝),占到計劃總量的33.7%。其中:出租住宅用地14公頃(210畝);商品住宅用地146公頃(2190畝),還包括二類居住用地和住宅混合用地中的住宅部分;其他住宅用地(安置房用地等)42公頃(630畝),并按照工程動工需要做應保盡健。
2.商服用地面積84公頃(1260畝),占計劃總量的14.3%。
3.工礦倉儲及科研用地面積185公頃(2775畝),占計劃總量的31.5%。
4.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環衛、水利等設施用地面積50公頃(750畝),占到計劃總量的8.5%。
5.道路交通用地面積70公頃(1050畝),占計劃總量的11.9%。
(三)各地區任務
各涉及街道、園區及平臺應科學安排供地時間,敦促、協助項目依法用地,積極保障項目地塊超過供地條件,全區全力完成9060畝。
三、土地供應導向
積極落實土地供給外側結構性改革和增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要求,在嚴格遵守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前提下,發揮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落實城市功能布局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導向起到,科學合理安排年度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布局和方式。
(一)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積極落實“增存掛鉤”制度,嚴格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減緩實行城市更新戰略,重點確保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建等居住類地段的更新利用。嚴格執行產業用地高質量利用,進一步提高工業科研用地容積率上限,增加土地占用,提高地均產出。
(二)落實住宅用地分類調控
全面貫徹落實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認的2021年重點任務,堅決“房住不炒”定位,按照“出租并購薦、因城施策”原則,多措并舉大位地價、大位房價、大位預期,著力解決好我區住房突出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1.2021年安排商品住宅146公頃(2190畝)。
一是突出成片建設,按照集中于成片建設的要求,確認重點片區范圍并檢驗地塊。
二是側重空間分布,聚焦城市重點區域,根據各街道園區平臺發展特點和定位,分流老城,培育新城,在區域內根據人口產于和軌道交通、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住宅用地投放布局。
三是招拍掛住宅用地實施“集中于發布轉讓公告”和“集中的組織轉讓活動”的兩集中制度,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3次,時間間隔和地塊數量要相對平衡。
2、不斷擴大出租住房土地供給,確保新的城市人口還鄉。接入房產部門,了解出租住宅用地市場需求情況和空間產于情況,并按照均衡合理布局,最終確定了租賃住宅用地面積14公頃(210畝),按土地來源劃分,集中建設租賃住宅用地9.9公頃,配套建設出租住宅用地4.1公頃。
3、對接安置房等其他住宅用地需求,做到應保盡保,初步決定用地42公頃(630畝)。
(三)深化資源要素科學配置
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新發展階段全面建設創新名城的決策部署,探討產業鏈和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引導受限的土地資源向重點園區擠滿,向重大項目擠滿,向創新研發擠滿,在引導各街道園區平臺嚴苛實施產業用地高質量利用基礎上,重點決定科技創新及先進設備制造業用地需求,全力確保重大項目用地需求。
全區安排工礦倉儲用地156公頃(2340畝),科技研發用地29公頃(435畝)。
(四)優化用地功能布局
側重調控商服用地供應結構,分區域有針對性地掌控商辦用地的供應,努力實現精準調控,大幅度減少辦公的可建面積,適度增加外圍地區的商業可建面積。
2021年決定商服用地出讓面積84公頃(1260畝),聚焦民生需求,以確保和發展民生項目為出發點,決定養老、教育、醫療、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用地49公頃(735畝),道路交通用地70公頃(1050畝),環衛、水利等設施用地1公頃(15畝)。突出城市發展重點,推進城鄉協調發展。
四、工作分工
(一)各街道、研發園區和平臺板塊
各街道、開發園區和平臺要充分承擔實施供地計劃的主體責任,將全年任務倒排時間表,減緩推進2021年擬供應地塊的征稅、規劃、環保、文物等前期工作,及時主動與涉及部門對接操作環節、交流供地方案、確保計劃落實。
(二)規劃資源部門
區規劃資源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增強宏觀政策研究和房地產市場形勢研判。土地儲備部門要加強與各街道、園區、平臺板塊和相關部門的銜接,及時掌控土地上市具體市場需求,實現與環保、文物、供電等部門的無縫對接,確保已完成全年轉讓目標任務。
(三)涉及部門
區相關部門應建立共同責任機制,配合實施土地供應計劃。區發改委、區寄居辟、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提升審批效率,加強與各街道、研發園區、平臺板塊等做到地主體的工作交會,共同研究協商解決明確地塊供應中不存在的問題,對列為計劃的項目加快審批,支持協助街道、開發園區、平臺板塊推進計劃實行。
五、確保措施
(一)嚴苛信息公開公布
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經批準后,應通過規劃資源部門網站向社會公開發表。對于住宅用地實行集中于公告、集中于轉讓,并定期公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二)強化計劃追蹤管理
規劃資源部門要環繞年度目標任務,以項目為抓手,強化專責協調的頻率和力度,對各運作主體強化分類指導,會同相關部門靠前服務,并聯推進前期各項申請辦理。要推崇宣傳點評,特別是按照相同用地性質土地開展招商點評活動,切實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強化計劃落實考核
建立計劃繼續執行考核機制,增大對各責任主體推進落實情況的督促考核,通過定期召開專題前進會、區域前進不會、平臺推進不會,對計劃實施進度較快的地區定期警告,并逐項目逐單位明確責任,著力解決計劃繼續執行過程中的明確事項和具體問題。
因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行、調控政策變化等特殊原因,確需對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調整的,涉及責任主體應該于7月前提出調整方案,經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審核并報區政府批準后展開調整。年底對未能已完成全年住宅用地計劃的街道、研發園區、平臺板塊,將視情扣減下年度儲備計劃、農轉用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