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來源:南京房產網正文:南京:申請購房證明過程中弄虛作假影響家庭成員-新聞頻道-和訊網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28日電 南京市住房確保和房產局日前公布《關于調整購房證明開具工作的通告》(下稱《通告》)提到,申請人在申請人購房證明過程中應誠信申報,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不道德的,2年內未予受理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人才購房證明的申請人,1年內未予受理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其他類購房證明的申請,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并追究責任相應法律責任。
《通告》表示,自2021年6月28日起,南京市購房證明出示工作由市不動產注冊部門調整為由市、區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負責,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是實施線上線下全城通辦。市民可以通過“我的南京”手機APP網上申請人開具。不符合網上申請人出示購房證明條件的,可至市、區各房產交易與不動產注冊大廳涉及服務窗口申請開具(全市出示購房證明服務網點詳見附件)。
二是申請材料齊全當場辦結。凡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齊全、符合開具購房證明條件的,市、區購房證明服務窗口均現場即時辦結。如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無法核驗或不存在瑕疵須要審核的,視材料核查深淺及是否涉及多部門核查情況,在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是實行唯一編碼電子證明。購房證明申請審核通過的,購房證明系統自動分解購房證明編號和二維碼,申請人指定“我的南京”手機APP可持電子或紙質購房證明辦理涉及購房手續。
四是做好人才購房查驗服務。申請人才購房證明,須通過“我的南京”手機APP或“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人。網上開具過程中因申請人再婚兩年內婚姻狀況信息、未成年子女監護關系等無法核驗的,可持相關材料到市、區購房證明服務窗口申請人辦理。
五是嚴懲虛假申報不道德。申請人在申請人購房證明過程中應誠信申報,如實遞交涉及材料。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的,2年內未予受理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人才購房證明的申請人,1年內不予法院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其他類購房證明的申請,情節嚴重的列于誠信檔案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 HN666)